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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中医院院内制剂包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未知 阅读量:0
遂宁市中医院院内制剂包装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名称及招标控制价
遂宁市中医院院内制剂包装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控制价:24万元(自筹资金)
二、投标供应商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①提供2019年或者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19年或者2020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报;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①提供业绩资料;②提供服务方案;③提供固定场地和所需设备的购进记录等证明资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殊要求: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证明材料不齐或未按规定加盖鲜章为无效磋商。
三、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样品制作,中标供应商负责包装材料及打字、排版、校稿(经相关科室签字认可)、打样,成品制作要求文字清晰,无重影、糊字、错别字,按要求送货到相应的部门。
2、具体制作数量由院方根据实际所需确定印制数量分批次、分量制作。
3、本次服务内容数量不确定,供应商应完全响应采购人的实际需要。
4、因供货商原因造成拼错版面、少印、错印、图文不清楚、沾染油墨、沾染机油等质量问题,采购单位有权责成供货商重新制作。并承担相应全部费用。供应商应在3天之内重新制作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壹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2、响应时间:当接到用户服务需求时,2小时内响应,用户发现服务内容有缺陷,应在24小时内完善服务内容。中标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3、交付地点:遂宁市中医院指定地点。
4、验收:严格按照医院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付款方式:每次印制内容及数量根据采购人需求确定,成交供应商履行完合同中约定的条款,经院方验收合格后,每月根据实际数量结算支付,不支付任何预付款。
6、在服务周期内(合同签订期内),不允许任何理由、形式涨价。
五、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所有产品均进行两轮报 价。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六、资料的准备
请参与者根据提供产品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伍份(一正四副),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
采购会议时间:2021年04月28日下午3:00点。
会议地点:遂宁市中医院天峰街7楼第二会议室.
联系人 :吕老师 电话: 0825-2255817
参加人员请于2021年04月28日下午2:30分递交相应资料。
八、附件资料:
附件:明细及评分细则
附件.doc
遂宁市中医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