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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两癌”治疗救助 保障女性身体健康
发布时间:2016-07-11 来源:未知 阅读量:0
船山区全面推进“两癌女性”救助专项资金工作
实施“两癌”治疗救助 保障女性身体健康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优化救助服务体系,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今年4月,船山区民政局救助中心与市中医院正式签订2016—2017年度医疗救助服务协议,市中医院为船山区民政局救助中心开展“两癌女性(乳腺癌与子宫癌)”专项医疗救助定点医院。
据市中医院客户服务中心主任唐烽介绍,市中医院将对户籍登记在船山区行政区划内,患有子宫癌、乳腺癌,家庭困难的“两癌女性”,同时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病员纳入“两癌女性”医疗救助范围,并收集相应资料报船山区民政局救助中心审核。
唐烽表示,市中医院将会在日常工作中对符合本次专项救助的“两癌女性”主动告知其本次专项救助的内容,救助对象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特困情况证明材料、参加医疗保险发票原件,到船山区社会救助中心开具“船山区民政局医疗救助网上救助申请表”,市中医院将会根据上述证件对病员身份等进行核实。
市中医院将会对已提供《船山区民政局医疗救助网上救助申请表》,经船山区社会救助中心审批,且已填写完毕“申请书”、“乡镇、街道审核意见”栏的救助对象办理入院手续。
据悉,市中医院将会对救助对象采用优先、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适宜诊疗技术,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救助对象出院时,市中医院将结算医疗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开具医疗救助明细单据,并将“病员留存联”发票交该院相关部门审核,实行出院及时结算和“一站式”服务。据悉,此次专项救助共筹集救助金44万余元,预计将帮助140余名“两癌女性”。
此次专项救助旨在提高船山区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对“两癌”疾病重视,为需要帮助的“两癌女性”患者提供援助,唤起社会各界对女性“两癌”预防事业的重视和关注。
唐烽表示,此次专项救助不仅可以使广大妇女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而且对那些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癌症家庭而言,既减轻了她们的经济负担,又让她们通过市中医院规范化的治疗,能够获得更好的疗效。(记者 余坤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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