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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牌、名片、标签、宣传单等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08-24 来源:未知 阅读量:0
遂宁市中医院
工作牌、名片、标签、宣传单等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工程名称及招标控制价
工作牌、名片、标签、宣传单等设计、制作项目 招标控制价:6万元(包含设计、制作、包装、安装、送达、税费等所有费用);请按照附件1中的招标控制价进行报价,不能高于总价和附件1中要求的招标控制价格,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支付方式
按照实际数量,以中标单价进行每季度核计结算,乙方每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季度收货人签字清单和付款清单交甲方审核,无误后,双方进行二次议价,确定优惠折扣,乙方开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四、参加会议必备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①提供2019年或者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2019年或者2020年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③新成立的公司(未满一年)可提供公司内部的财务月报或季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①提供办公(设计、制作、库房)地址及影像资料;②提供专业(设计、制作、售后)服务人员资料;③提供服务方案。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五、商务要求
(一)风险承担及责任认定
1.在履行本项目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因意外事故或作业安全问题引发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中标方的工作人员工伤风险等,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采购方不承担。
2.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3.中标方在服务作业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采购物价损坏,验收时投标人可拒绝签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二)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环保标准。
(三)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在使用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
六、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所有产品均进行两轮报 价。
2.参会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3.至少指定一名专业设计师作为长期对接人员。
4.设计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间内按甲方要求完成,要充分考虑到设计的复杂性和修改的反复性。制作及送达指定地点必须在设计稿确定后1—3天内完成,紧急广告需半日内完成制作及送达。
5.其他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6.采购现场需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注:1.采购应答报价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采购应答报价是在招标控制价的基础上统一下浮比例。
七、资料的准备
请参与者根据提供产品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资料内含第一次报价。
八、采购会议时间: 2021年08月31日上午9:00点。
会议地点:遂宁市中医院天峰街7楼第二会议室.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 0825-2255817
参加人员请于2021年08月31日上午8:30分到7楼二会议室递交相应资料(请现场参与投标的人员须持有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及扫码规定方可入内)。
九、如有不明情况,请咨询杨女士 0825--2317882
十、附件资料: 清单、及评分细则附件.doc
遂宁市中医院
2021年08月24日